農業(yè)政策方案 立論理由和依據的區(qū)別
農業(yè)政策方案 立論理由和依據的區(qū)別
立論依據要充分。研究方案要詳盡立論依據簡言之就是為什么要研究,需要研究什么。
項目評審專家依此作為衡量申報者對該領域的了解程度、相關知識水平和選題的科學依據。
因此,申報者在撰寫立論依據時,需要在查閱大量國內外文獻資料、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對該領域的研究現(xiàn)狀、水平、發(fā)展趨勢和存在問題以及對此的思考進行綜合和分析.證明該項目確有研究的必要。立論依據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應列出與立論相關的參考文獻,文獻應當涵蓋研究領域發(fā)展的各重要階段的成果及發(fā)展方向。這些參考文獻是立論的主要科學依據。
申報書要詳細闡述項目的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和目標。對課題的研究思路、研究重點、技術難點、實驗手段以及待論證的觀點作出邏輯的梳理和清晰的交待。使評審專家一目了然地了解項目在哪些方面有突破,從而不僅僅是從該項研究的重要性方面,更重要的是從該項研究所能達到的學術水平上去理解、認同課題的價值針對客觀事物或問題,直接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闡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就是立論。
換一個角度來說,立論就是運用充分有力的證據從正面直接證明自己論點正確性的論證形式。立論有時是在破的基礎上進行的,“先破后立”、“邊破邊立”即此意。立論是議論重心,無論寫什么樣的議論文,都必須立論,駁斥別人的論點也是為了確立自己的論點。
道理 理由,有什么不同?
道理,道之理也,是非曲直也。[1]大道無形生育萬物,大道無情運行萬物,大道無名養(yǎng)育萬物。
道之理者唯自然也。
自然之理者,順道者昌盛,逆道者衰亡。
基本信息
【詞目】道理
【拼音】dào lǐ
【注音】ㄉㄠˋ ㄌㄧˇ
【英譯】[principle;truth;reason;argument; method;way;intend;plan; handle]
基本解釋
事情的是非曲直?[1]?的邏輯或論點的根據;理由擺事實,講道理
事物的規(guī)律跟他講解物理學的道理
事情或論點的根據;理由擺事實,講道理
辦法:我們可以商量個道理救得此人么?——《儒林外史》
打算:候朝廷諸事安頓后,再做道理?!度齻b五義》
處置:處理咱們可先將他帶回去,再作道理。
——《施公案》
理由是一個名詞,拼音為lǐ yóu,是指事情的道理、原由、依據。理由是原因和事實促成的。理由就是理由,而不是借口。
找理由當借口那是另一回事。
基本信息
編輯
理由是一個名詞,拼音為lǐ yóu
理由是指事情的道理、原由、依據。
康有為《上攝政王書》:“今若不詳述先帝所以特擢 世凱 之理由,則此疑案終莫能解。
根據和依據有什么不同
根據和依據的區(qū)別:意思不同、出處不同、側重點不同一、意思不同1、根據:(1)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2)作為根據的事物。
(3)指事物本身固有的矛盾。
是事物存在和發(fā)展的基礎。與“條件”相對。2、依據:(1)表示以某種事物作為論斷的前提基礎。(2)作為論斷前提或言行基礎的事物。
(3)以某種事物為依據。二、出處不同1、根據:《漢書·霍光傳》:“*親連體,根據於朝廷?!?白話釋義:《漢書·霍光傳》:“親族連成一體,根據在朝廷。
”2、依據:北魏·酈道元 《水經注·沽河》:“夾岸有二城,世謂之‘獨固門’,以其藉險憑固,易為依據?!卑自掅屃x:北魏·酈道元 《水經注·沽河》:“兩岸有二城,人們說的‘獨固門’,因為他們憑借險要依靠固,易為依據?!比戎攸c不同1、根據:根據的本質是指,某對象的根本道理或上一概括、抽象層次的普通道理。
2、依據:是基礎,按照、根據;把某種事物作為依托或根據。
法律依據和學理理由的區(qū)別
法律依據應該是實體法的依據學理依據應該是理論上的依據,你要知道理論上很多東西不一定最終會變成法律的,只有上升為**法律才可以在實體案件中被采用,而學理依據只能做相關學術研究吧 說得大白話一點 希望能幫到你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區(qū)別
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的區(qū)別:
概念不同:
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行政處罰告知書: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告知書沒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不同:
行政處罰決定書具有法律效力,行政處罰告知書只是起到一個通知作用,如果對行政處罰告知書中的一些內容有異議,百科是可以拒簽并向上申請重新處理。
處理效果不同:
只要是處罰告知了即要進行處罰了,有處罰決定了不用先行告知。被處罰人可以憑任何一書(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行政復議。
擴展資料:
行政處罰決定書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
**部分:首部。包括標題、編號、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有委托**人的應寫明其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決定等內容。
1.?事實:
(1)案件事實的表述要完整準確。
案件事實就是案件發(fā)生時的一切真實情況,包括:案件來源、違法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情節(jié)和結果等要素。相關單位和個人,涉案違法物品標示生產廠家、生產批號、購進渠道、數(shù)量、貨值、違法所得、剩余物品數(shù)量和價值、違法行為定性及相應的違法后果等內容應寫全。敘述一般應當按照事件發(fā)生的時間順序客觀、全面、真實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點,詳述主要情節(jié)和因果關系。
對影響自由裁量的從重或者符合從輕、減輕處罰等情形,執(zhí)法人員也應當寫明。另外,在敘述事實時不應加任何主觀的評論性語言。
(2)證據的列舉。
違法事實必須是經過調查核實,有充分證據證明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行為。對于認定違法事實的證據要求明確、具體,全面列舉認定違法事實的主要證據、認定的每個違法事實要素都要有證據支撐以及證據分析過程,證據列舉方式既可以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同時分析列舉,也可以在敘述違法事實后單獨列舉分析。
(3)行政處罰決定前告知情況。對是否采納當事人所提出觀點的理由應詳盡說明。
應當表述行政處罰決定前的告知時間、形式,當事人有無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述意見的,應描述當事人的申辯要求和理由依據,并將復核以及采納與否的情況和理由在本文書中予以說明。當事人在聽證中對行政機關調查認定的事實、定性、法律適用、證據程序等提出的相關質疑及其證據也應當按上述要求描述。尤其是不采納的理由要援引法律法規(guī),并進行必要的法理分析以說清、說透。
2.理由和依據:
(1)法律適用的理由應全面表述。對違法事實認定后實施處罰的理由和處罰的法律依據,應當結合具體個案事實,對具體適用某一法律條款作為處罰依據的理由進行解釋,必要時要對法律條款進行法理解釋。
(2)引用法律條款要準確,符合法律適用原則,并且應當根據條、款、項、目的順序寫明適用到**一層。
(3)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規(guī)范合理。
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guī)定,闡述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理由,包括依法從重或者從輕、減輕情節(jié)的適用。
3.處罰決定:
處罰決定應當表述清楚,具體、明確,具有針對性、客觀性和可執(zhí)行性。罰款除書***數(shù)字外,應同時采用漢字表述。
第三部分:尾部。
主要是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時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的救濟途徑時要寫明復議機關和訴訟**的具體名稱(地址),復議、訴訟的期限,寫明制作日期并加蓋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公章。
違法和犯罪的處罰依據是不同的?
違法和犯罪的處罰依據是不同的。
從廣義上說,“違法”與“犯罪”是一對屬種關系的概念,即所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犯罪是違反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也是違法行為。
所以“違法”包括“犯罪”?!?br/> 違法,有作為的違法和不作為的違法兩類。“作為”的違法,是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準做的行為,行為人做了。比如法律規(guī)定不準**,那么**就是作為的違法。
“不作為”的違法,是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必須做的行為,行為人沒做。比如法律規(guī)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在處罰決定作出前,向當事人告知其違法的事實、對其作出處罰的理由和依據、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那么行政機關沒有告知便作出行政處罰,就是不作為的違法。
我們日常是從狹義上來使用“違法”、“犯罪”概念的。
狹義的“違法”,是指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但還 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嚴重程度;而“犯罪”,則是指違法行為已經達到構成犯罪的標準。一般地說,違反刑法,就是犯罪。但是,刑法的有些條文規(guī)定得比較原則,有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但是否構成犯罪,還要從有關司法解釋確定的具體標準衡量。